我国城镇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且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支路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服务功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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