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请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214房间审核。
请参加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不含增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4月24日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2018年4月25日开始发放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
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近期将对2017年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并颁发证书
请考试合格的辽阳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到辽阳市人社局512房间领取
请携带注册受理通知单原件到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3号金源大厦六楼业务受理大厅1号窗口领取
请携带注册受理通知单原件,到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3号金源大厦六楼业务受理大厅1号窗口领取
请以下人员携带受理通知单(原件)到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3号金源大厦六楼业务受理大厅1号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