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处,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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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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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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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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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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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6: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 |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
二、专业调整问题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 “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详细名称、科目及代码见附件3、附件4。
由于专业调整,我们将对各地末取得专业资格的考生的考试信息进行统一修改,按规定分别调整到10个专业科目的相应信息中,并于报名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的办法进行。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大庆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在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后,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由单位统一到大庆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大庆考区。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为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单位编码可在本网站查询或咨询本单位人事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由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二楼,咨询电话:6282187
3、首次报名的考生由单位人事部门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学籍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查档材料可在本网站查询下载;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07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能报考。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交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 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另加26元、报《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科另加36元,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另加55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
五、考场设置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哩》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使用专用答题卡,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生须特别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培训及参考用书
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标准站联系。
地 址:哈市果戈里大街1号
联 系 人:高和龙
联系电话:0451-82636314
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附件1: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如下:
一、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 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符合上述1的报考条件,于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建造师资格考试。
附件2: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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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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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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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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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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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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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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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中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rsk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