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0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