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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月25日-31日网报

发表日期:2007-7-13  来源:中国建造师考试网[www.jianzaoshi.cn]  [网络课堂]  [在线考试]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7号),现将《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http://www.spta.gov.cn)和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www.ciac.sh.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〇〇七年七月十二


 

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12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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