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08]6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 根据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指导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6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62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